教通〔2026〕41号
各学院: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25〕9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要求。
3.完成申请转专业前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
4.符合拟转入学院于本次公布的接收条件。
5. 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一校区内进行或者由校本部转入其他校区,不受理其他校区转入校本部的转专业申请。
6.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专业间不能申请互转;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只能在同类专业间申请互转。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执行第6条规定基础上,可申请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间互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1.录取年份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4.入学以来受到过学校处分的;
5.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或委托培养及高水平运动员的;
6.以专升本、高本贯通、中本贯通、职教本科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7.有过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计划制定
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条件,制定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明确接收专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数(详见附件2)、接收条件和要求、考核方式、选拔原则、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于7月13日前各学院将转专业实施细则报送教务处学籍学历与信息管理科(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电子版一并报送)。
电子版发邮箱:1308342694@qq.com)。
(二)通知发布
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在教务处网站(jwc.ynau.edu.cn)统一向学生公布。
(三)学生咨询
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公布后,各学院组织专业介绍活动,接受学生咨询。
(四)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级本科生,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转专业相关信息。于9月7日前将《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所在学院。
(五)资格审核
转出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院领导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于9月8日前将《学院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学历与信息管理科。
(六)学院考核
转入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择优录取,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于9月16日前将《学院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学历与信息管理科。
(七)审核公布
教务处对各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后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结果发文公布。
(八)手续办理
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到转入学院报到,并按转入专业要求选课和学习。
三、相关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的实施。
(二)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遵循“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过程管理,确保转专业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务必慎重考虑,一经批准转专业,学校原则上不再更改。
(四)所有工作环节须严格按时完成,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接收各专业转专业学生数计划表
3.学院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4.学院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