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6〕58号
各学院: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细则》(校政发〔2018〕85号)文件精神,2018年及以后的新入职教师须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方能承担教学任务。现将此次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年新入职教师,以及2025年新入职未参加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管理
1.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新教师全程参加培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参训教师日常工作,按要求组织新教师参加学习,不能参加培训的请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并参加下一届培训。
2.教务处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凡是迟到早退2次,均视为不合格,须参加下一轮培训。
3.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方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考核合格者将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新教师研习营培训结业证》,所修学分计入教师教学能力继续教育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新教师研习营培训与考核。
三、相关要求
1. 请学院通知相关教师10月15日18:00前通过“学习通”扫码进入班级。没有使用过“学习通或萤火虫”的老师,请看附件3。
2. 请学院按要求为新教师安排助课指导教师,按期开展教学训练完成助课及考核;按学科安排新教师观摩教学名师(省级、校级教学名师,或者省级教学竞赛获奖教师)课堂教学,并督促完成观摩记录,于培训结束交教师教学发展科。
四、日程安排
2026年10月至2027年6月,课程安排见附件。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在微信群通知,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0月15日12:00前扫码进群,未尽事项将在群里通知,附件请到微信群下载。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新教师研习营培训课表
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新教师课堂观摩记录表
附件3:培训课程添加手册
教务处(本科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13日